1985年6月-1993年3月 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3年3月-2002年11月 在海南江海國際商務律師事務所(后更名為海南天歌律師事務所)執業,為該所主任;
2002年11月-2005年5月 在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執業,為該所合伙人;
2005年5月-2014年4月 在北京市元正律師事務所執業,為該所主任;
2014年5月起至今 在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執業,為該所合伙人。
曾代理各類民事、商事訴訟超過500宗,近12年來,所代理的民商事訴訟,幾乎全部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的訴訟。
其它主要執業經歷:1996年,被海南省政府指定擔任美蘭國際機場中外合資談判中方首席律師;
1998年,被海南省政府指定擔任海南省地方債務清理領導小組首席律師;
2001-2003年,擔任德隆系核心公司中企東方的首席律師,參與策劃實施若干上市公司收購;
2005-2006年,作為全國80家大宗商品交易市場聯聘首席代理律師,參與國務院法制局對《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修訂工作;
1985年6月,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0年9月,武漢大學法學院涉外經濟法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6-2010年,擔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商業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