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至今 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
曾先后為沈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即荷蘭村)、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信物流有限公司、沈鐵集團、鐵嶺縣體育文化廣播電視局,北京緣元天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創紀奧勘測基礎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河北萬興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鴻恒基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萬興隆裝飾裝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金浦裝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核工業西北工程建設總公司北京分公司、長春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企事業單位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及專項法律服務工作,還曾為北京曙光電機廠曙光大廈項目,國家體育總局擊劍館、游泳館、山地自行車館奧運項目、天津市通用潤園二期別墅項目提供顧問工作。
劉艷麗律師是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律師,中共黨員,1999年考取律師資格以來一直從事法律工作,始終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盡責,據理力爭”的服務理念,全心全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經常受到客戶的好評。
劉艷麗律師具有非常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極強的責任心,為人正直善良,辦案認真嚴謹。從事法律工作20年,成功辦理過大量疑難復雜案件,積累了非常豐富的辦理各種法律事務的實踐經驗。在企業法律顧問、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處理、刑事辯護、刑事合規管理、建設工程房地產、婚姻家庭繼承、各種民商事訴訟和仲裁及相關非訴業務領域都有著非常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
1997年 畢業于遼寧工業大學,取得工學和法學雙學士學位
1999年 考取律師資格
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
2014-2018年度北京市西城區優秀女律師
2017-2018年度北京市律師行業優秀黨務工作者
2014年榮獲西城律協第四屆“我愛我所”演講大賽特等獎
2013年獲第三屆“我愛我所”演講大賽二等獎
2013年獲全國婦聯、北京市婦聯積極普法優秀法律工作者稱號;
2012年獲第二屆“我愛我所”演講大賽二等獎
2011年獲全國婦聯、北京市婦聯積極普法優秀法律工作者稱號。發表文章:
2013年1月發表的《夫妻替農民工買火車票收10元, 不應認定為犯罪》被新浪草根名博推薦到首頁。
2012年10月在《中國婦女》雜志上發表《家務勞動報酬化,看上去很美做起來不易》
2012年4月發表論文《論我國民事訴訟中的釋明權》
2001年發表的論文《中國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對入世后的機遇與挑戰應如何面對》被東北三省律師業務研討暨經驗交流會評為優秀論文。
2019年至今 北京市西城律協參政議政促進委員會秘書長
2014-2018年 北京市西城律協女律師工作委員會秘書長